各级室内装饰协会、相关装饰企业及中介机构:
依据省政府鄂政函[2007]98号、鄂政发[2001]25号、33号文,湖北省室内装饰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办法和协会章程,以及理事会通过的今年工作任务,为了宣传、展示我省室内装饰业,鼓励室内装饰企业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表彰对我省室内装饰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向社会树立优秀样板。经省民政厅批准,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开展评选表彰室内装饰信得过企业和优质样板工程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省内从事室内装饰活动的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中介机构和室内装饰工程,不分隶属关系、不分所有制性质,不分企业级别,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室内装饰信得过企业
1、2011年或2012年完成室内装饰工程量达到500万元以上,家装企业年装饰达100户以上,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工程质量经行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主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2、有健全的领导班子,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基本的施工队伍和技术骨干,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仓储基地,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环保控制体系。
3、遵纪守法、照章纳税、重合同、讲信誉、安全文明施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和质量事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有较高的知名度。
4、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经培训上岗不少于8人。
5、能积极参加省装饰行办和省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6、近两年获得过同行业相关荣誉,以及工商、技监、税务、消防、银行的相关荣誉。
(二)室内装饰优质样板工程
1、本次推荐、表彰的优质样板工程为室内装饰工程,竣工时间为2011年或2012年内。
2、推荐、表彰的优质样板工程是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进行检验,达到单位工程优良标准,行业监管部门定为优质工程。
3、所推荐的优质样板工程受到工程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的好评,在当地有较高的知名度。
4、达到湖北省室内装饰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办法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评选步骤
1、企业自荐。
2、各市、州、省直管市行业主管部门评定推荐(省所颁证的企业可直接报省装饰协会)。
3、经省室内装饰评审小组推荐。
4、省室内装饰协会审核批准。
四、申报名额
拟在全省表彰室内装饰信得过企业50家,室内装饰优质样板工程30个,各市、州、省直管市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范围条件可推荐当地候选企业和候选工程。
五、申报材料
(一)室内装饰信得过企业
1、《全省室内装饰信得过企业、优质样板工程推荐表》。
2、室内装饰信得过企业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3、大工程的合同和质监结论。
4、培训上岗人员证书复印件。
5、2011年和2012年获得的相关荣誉复印件。
(二)室内装饰优质样板工程
1、《全省室内装饰信得过企业、优秀样板工程推荐表》。
2、室内装饰优质工程介绍材料(500字左右)。
3、室内装饰优质样板工程的工程合同、设计图纸(主要效果图、施工图)、验收资料、工程实录(照片、录像带)、评价证件(含评审专家意见及签字)。
4、湖北省室内装饰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办法所规定的资料。
六、评选与表彰方法
(一)由省装饰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地推荐的申报材料采取审阅资料,观摩影像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抽查的形式进行评选,确定信得过企业和优质样板工程名单。
(二)由省室内装饰协会组织召开表彰大会,向受表彰的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并请新闻单位参与,在行业信息、网站上公布。
八、组织领导
由省室内装饰协会负责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室内装饰信得过企业和优质样板工程的活动,组织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各市、州、省直管市负责各地的信得过企业和优质样板工程的初审、推荐工作。
九、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准确评价,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借机向企业摊派的不良行为。
2、各地对推荐的信得过企业和优质样板工程要进行实地考察,并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汇总报送省室内装饰协会(省颁证企业可直接报送)。
3、申报单位报送资料时要装订成册,并预交样板工程实地检验费、评审费、铜牌费、公告费。推荐单位不许收费(没有评上的预交款全额退回)。
4、请各级装协会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检查,按时上报。
湖北省室内装饰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办法见文件汇编P216。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